按照市委宣传部、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沉浸式文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以及《
结合促进沉浸式文旅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以及“数据要素×文化旅游”重点行动,利用5G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北斗导航、区块链等信息技术,在创新文化表达方式、发展数字化文旅消费新场景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、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、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、挖掘文化旅游数据价值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等方向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。
(一)创新性。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融合,形成新场景、新业务、新模式、新业态等创新应用,具有一定影响力。
(二)示范性。案例应具有代表性,聚焦文旅科技创新的共性问题,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,可复制推广。
(一)各县市区文旅、文物部门积极征集本地区案例,经审核筛选后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信息科推荐,每个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。
(二)市属企业、高校、局属各单位可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信息科推荐本单位案例,每单位限推荐1个。
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选,以适当形式发布示范案例,并进行宣传和推广。
(一)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2025年济宁市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》(附件1),推荐单位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、加盖公章(一式三份),并填写《2025年济宁市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(二)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。其中,图片不超过10张,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,不大于2MB,建议使用JPG格式;每个案例视频不超过4分钟,不大于100MB,建议使用MP4格式。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“编号—图片或视频描述—案例名称”。
(三)请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、电子版材料(申报表、汇总表、案例图片和视频)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信息科。